虽然他的勇敢建立在知道警察不会拿他怎么样。
但刑警队这边就麻瓜了,人家是受害者,又不是罪犯,问题他还坐着轮椅,你连个寻衅滋事都不好按在他头上。
这家伙从上午喊到下午,并且还恬不知耻的要水喝,说要润润嗓子...
这招还真是管用,案子还没到检察院,这口供改了算是内部问题,局里不追究那就没人担责任。并且办案警官和杨能斌苦口婆心说了半天,冯远山还是一口咬定自己不是被害人,那天郑磊到自己家只是为了让自己鉴赏一下猎枪,结果自己不小心走火打到自己的小腿。
这听起来非常扯蛋,但警方又没在现场,唯一的目击证人,也就是推轮椅的冯远山老婆,喊的声音比冯远山还大。她强调自己是被警察吓到了,说了什么自己都不知道。
同一时间,孙思哲在看守所分别会见了郑磊和刘勇。
“招呼我已经打过了,钱也帮你俩存好了。另外,沈先生让我给你俩带句话。”
“新哥怎么说?”
孙思哲招招手,郑磊贴近,听见孙思哲在他耳边说了两个字:“翻供。”
郑磊不可置信的看向孙思哲,脑子里在想这能怎么翻?
孙思哲其实也不知道这案子能怎么翻,公诉案可不是民不举官不究。
但他的责任就是传话,继续说道:“咬死你只是拿着猎枪请那两个朋友鉴赏一下,他们自己玩着玩着走火了。”
“......”
不是,这也行?
孙思哲自然也觉得很扯蛋,但他作为律师,只能给当事人打气。
“这是沈先生的意思。”
郑磊点头道:“我明白了。”
等会见刘勇时,孙思哲还是一样的话术。
对于刘勇而言,沈见新就是大哥的大哥,那话比圣旨还管用。
并且他脑子里并没有去思考扯不扯蛋的事,大佬怎么说,他就怎么做。
他还挺开心,觉得大佬出手,自己肯定能够很快出去。
但出了看守所的孙思哲并没有这样认为,他觉得哪怕是所有涉案人员全部翻供,这件事也不会这样轻易了结。
问题的关键并没有变化,这个案子的性质不同,几乎没有徇私的余地,是所有相关领导都知道的案子。
而沈见新的这种行为,在那些领导眼里是严重的挑衅。
领导的愤怒,有时候可比法规严重。
当然,现在所有人都认为郑磊只是一个混子,他们也都认为这样的人价值是非常有限的,沈见新能这样管已经仁至义尽,算是个非常不错的老板。
孙思哲觉得,也就到此为止了。哪怕口供翻了,市局肯定还是会提交检察院,最后上法庭,且会判下来。
很多事情,在还没启动时,就已经注定了结局。
孙思哲甚至认为沈见新还是太年轻,这里面的道道他看不清,导致现在白费功夫。按他的理解,此时就应该让郑磊刘勇认罪,然后找关系少判点。这样的话,面子就走得通,事情也变得好办了。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选择硬刚,搞不好郑磊还可能被重判。
沈见新真的看不清吗?
不一定。
或者说,是所有人都没有看清沈见新真正的能力。
接下来,就到了展示一波的时候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