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3章 施行政策(2 / 2)

除里长之外的100户人家编为10甲,每甲10户。

采取排班制,每年由一名里长带领一甲的10户农户服役,完成县衙交办的事务。

一年一换,十年为一个排期,轮流服各种徭役。

而里长的主要职责就是:“催办钱粮,勾摄公事”。

“催办钱粮”即是督促农户缴纳税粮,比较好理解。

“勾摄公事”则比较宽泛,比如督促农户进行春耕生产;传达官府的布告指示;配合知县老爷进行政策的执行;举办社戏,祭祀鬼神;县官下乡的接待事宜;组织村民服劳役修水利,等等。

总之一句话,所有民政方面都能涉及到。

而此次的府兵制的推行,就是要靠这些乡绅保长之流进行政策宣传和执行!

明朝的州县一级,下辖一般有两千户左右的农户,王家彦和李性忠二人在权衡之后,王家彦在兖州府衙内,起草兖州府知府有关在府内推行“府兵制”的公文,加盖知府印玺。

并把一万关宁军分为十队,分别带上公文和兖州府衙内的胥吏,深入各个州县,乡镇,农村内进行政策宣讲和监督施行,李性忠带领剩下的数千士卒随机在兖州府内巡查,镇压,监督等。

在这些关宁军士卒临行前,李性忠在校场内,召集校尉军官,详细的介绍了崇祯皇帝给他们这些辽东而来的士卒的优待政策,让他们领悟透彻后,讲给下面的普通关宁军士卒听,做到所有士卒心中有数!

并且李性忠给所有关宁军士卒承诺,等他们在山东省内分到土地,安家落户后,可以派人秘密前往辽东诸地,接他们的家人南下,来到此地与其团聚!

而且李性忠多了个心眼,声称此条政策是当日崇祯皇帝驾崩前,在通州南下之时就给自己下旨,命自己在兖州府内为所有关宁军施行!

一听自己不仅能分到土地,而且朝廷还能给他们这些背井离乡的辽东士卒三年免征,所有关宁军都沸腾了!他们疯狂的在校场内欢呼着,蹦跳着,高声赞颂着崇祯皇帝的政策!

最终校场上众多士卒欢呼的声音汇聚成了一道道洪亮的音浪洪流:

“崇祯陛下圣明英武!我等发誓为吾皇报仇雪恨!”

“崇祯陛下圣明英武!我等发誓为吾皇报仇雪恨!”

“崇祯陛下圣明英武!我等发誓为吾皇报仇雪恨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