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9章 文信大婚(1 / 2)

农村三代人 刘海峰 1271 字 2天前

文信的婚期,终于到了。

文春,文晨也从天津赶了回来。其他家里的兄弟们,文焕,文凯,文彬,文珍,文利,文胜,以及文信的几个大爷,周堂,合堂,勤堂,清堂,还有自己的亲爹汉堂,族里的男男女女,老老少少,都凑到了会堂家。

文信大婚了。

汉堂亲自带队,带着族里的老少爷们,前去山后村迎亲。让文利顶包的事,只有本家的,几个少数人知道,族里的人还都纳闷,说文信,这么一个其貌不扬的人,听说娶了个大家闺秀,大家还都好奇。

有人说,大概是因为文信,今年去了天津,据说在天津那边打工,混的不错,可能人家女方家长,看中了这一点,觉得文信,走出了咱村的土疙瘩地,闹不好,以后就落到天津那边,在大城市发展了。

文利没有跟着,去山后村迎亲,按照村子上的风俗,迎娶新娘,新郎不必去,只需要新郎的家人去就行了。汉堂,清堂,勤堂,各自套着一辆牛车,三辆牛车,拉着族里的迎亲队伍,浩浩荡荡的到了山后村。

刘鸣琴一家,也张罗好了一切,屋子里贴了喜帖,春兰穿一件红色棉袄,她平日里的两个羊角辫不见了,而是把头发盘了起来,扎羊角辫,是未出阁的姑娘才有的妆容,把头发盘起来,则代表了自己,是有夫之妇。

春兰的头上,盖了块红布,弟弟炳文,将姐姐背上牛车,又帮姐姐脱下鞋子,再换上一双新的棉鞋,这也是村子上的风俗,嫁出去的闺女,不能踩着,娘家门上的土,再去婆家。

看着闺女,就要远嫁他乡了,鸣琴不禁有些伤感,靠在闺女的身边,还不忘叮嘱春兰:“闺女啊,在家从父,嫁人从夫,三从四德的规矩,什么时候都不能忘。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啊。”

“知道了,爹。”春兰顶着红盖头,看不见爹的脸,只能听到爹的声音,爹的脸上,其实早已是老泪纵横。

“大姐。”弟弟炳文抱着春兰,依依不舍。

“姐。”半米高的二弟占文,抱着春兰的腿,占文虽然年纪小,还不懂事,但也看出了一些事,好像大家都在送姐姐:“姐,你去哪,还回来吗?”

春兰低下头,占文的小脑袋,透过红盖头的缝隙,看到了姐姐的眼睛,姐姐一边流着泪,一边微笑着:“姐姐嫁人啦,姐姐去另外一个村了,但是姐姐还会回来的。只要以后姐姐有空,都会回来看你的,到时候,姐姐再带你,上山去捉知了,摘果子。”

“好。”小占文伸出了小手:“拉钩。”

“拉钩。”春兰也伸出了那只,皙白的手,跟六岁的弟弟拉钩。六年前,十二岁的春兰,接生了二弟占文,伺候娘坐月子。与其说这是自己的二弟,倒不如说,这是自己一手,照顾大的孩子,所以从小,春兰就跟二弟特别亲,二弟也跟春兰很亲。

在姐姐没有嫁人之前,姐姐永远是亲人,永远是自己的家人,姐弟俩人,有着手足之情。但姐姐嫁出去了,以后,这只能算作,一门亲戚。

曾经朝夕相处,不分你我,不分彼此的亲姐弟。以后,姐姐会组建她的新家庭,有她的新生活,她的心思,不再只有娘家,而是有了婆家。他们以后见面,会越来越少,关系也会越走越远。由最初的一家亲人,经过两三代人,不断的交替更迭后,最后成了一门,远房亲戚。

这个道理,六岁的小占文,自然不会明白,十九岁的春兰,也不会明白,只能等他们不惑之年,才会明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