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仙不懂,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一样是伟力归于自身的开基之主。
普通的身居高位者,当落到尘埃里时,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。
拍了拍猛虎王的屁股,示意那俩人就是他下一顿的餐标。
而随着猛虎王的起身,刚刚还在互相攻击的赵氏父子顿时就像掐了电的喇叭。
那股子大猫在眼前颤动着胡须抽鼻细嗅的感觉,不是任何极限运动所能比拟的。
那是全身的细胞都在报警。
听觉,嗅觉。视觉,触觉,除了味觉,其它四觉在全方位无死角的在告诉宿主,快跑。
眼能看见猛虎王身上的每一个毛发,甚至连头顶的“王”都清晰可见。
鼻子能嗅到猛虎王身上的躁味与血腥味。
耳朵能听见利齿在相互摩擦的细微响动。
皮肤能感受到那股看不见的煞气。
可猛虎王只是在赵云羽身边嗅了嗅,就把头甩到一边。
一股子老人味,不好吃。
相反赵瑞泽的味道就香了很多。
舌头一舔,其上的倒刺就把赵瑞泽的脸颊上的细肉舔出了一道道的血痕。
猛虎王还吧唧吧唧了嘴,仿佛在品尝一般。
和李仙出来一趟,做了一回坐骑,猛虎王可没亏了自己的嘴,甚至都有些吃挑嘴了。
但对于赵瑞泽这道餐食,它还是满意的。
赵瑞泽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是这种死法。
死于虎口,听说老虎喜欢吃活物,自己可能会眼睁睁的看见自己被一点一点吃下去。
这种未知的恐惧,让赵泽瑞浑身都在颤抖着,他甚至说不出任何一句话来。
一时间竟连呼吸都停滞了下来,身上的伤口更是感觉不到丝毫的疼痛。
而赵虎看着这一幕,大脑在飞速的运转。
不是运转在要怎么救人,是运转自己如何做才是对自己最有利的。
纵虎食人,只从卖相来看,李仙就不是什么纯粹的好人。
甚至于这俩字都不沾边。
而自己以后在这样的人手下过活,就要摸准对方的脉。
在猛虎王舔下去第二口时,赵虎才下定了决心,要博一博。
自己不想从底层再重新往上爬一遍了,这个世道,不争则退,谁知道哪天会死在哪张兽口里。
“城主,赵瑞泽身上有些蹊跷。”
面对李仙看过来的目光,赵虎身心一抖,但开弓没有回头箭,决定一下,没有反悔的余地。
“他好像能通过某种交合的方式来提高身体素质,具体是如何办到的卑职不清楚。
但对方从未锻炼,更是夜夜当新郎,但身体素质比卑职还要好上几分。
这有些不符合常识。”
“殴?”
赵虎如此一说,李仙还真提起了几分兴趣。
酒是穿肠毒药,色是刮骨的钢刀,饮酒纵欲,从来都是伤害身体的不二法门。
吕布都曾说过,“酒色伤我如此之深,从今日始,戒酒!”
那么对面那个残废,是如何逆转常识的?
难道是自己看走眼了?